轉知:修正本部113年4月18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801903號函(諒達)訂之「性平法第37條第1項但書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復審議流程圖」1份,詳如附件,敬請參閱。1131204-修正本部113年4月18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801903號函(諒達)訂之「性平法第37條第1項但書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復審議流程圖」1份下載A09000000E_1132805502_senddoc4_Attach1下載 瀏覽次數: 187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4-12-13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教職員公告 / 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2月16日起山線(甲1區)元發專車路線調整下一篇文章轉知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相關內容近來國內查獲大麻栽種或販運之案件相當多,請加強大麻危害之宣導2021-09-22【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新世紀領導人才第25期初階培育營實施計畫」1份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