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令,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請有旨揭年資人員提供任職資料與人事室,俾利正確核計休假年資1130920-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下載1130905-銓敘部函下載1130905-銓敘部令下載 瀏覽次數: 34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9-2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圖書館將於9/30召開圖書館委員會會議,請教師、同仁及學生踴躍推薦採購圖書下一篇文章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舉辦2024守護幸福分享愛募款活動,歡迎同仁共襄盛舉。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2024-05-13轉知-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11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202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