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暨相關規定1130717-請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暨相關規定-1下載公務員服務法§14-1下載 瀏覽次數: 166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7-3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暨相關規定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險利益一案相關內容轉知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2025-10-28轉知「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