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1130611-轉知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下載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6-1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下一篇文章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彰師大)承辦教育部113年「中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招生訊息,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報名。相關內容教育部因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2024-02-1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年高級中等學校學習扶助教師共備社群工作坊」,鼓勵國英數教師參加。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