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1130528-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銓敘部函及令下載 瀏覽次數: 1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5-3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學年度補助擴增高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計畫」期末成果分享會資訊1份,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慶生、期末暨歡送退休人員聯歡餐敘調查表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2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之「挑戰型高山體驗活動(第一梯)」、「親山型高山體驗活動(第一梯、第二梯)」,將於112年5月辦理活動,敬請踴躍參加。2023-04-14教師喪假實施期限回歸教師請假規則規定辦理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