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以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檢送原函文、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說明:一、依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電話:02-77365536。教育部令下載附件1下載附件2下載 瀏覽次數: 84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4-02-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正常化檢核表113.02.17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受託辦理113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命題範圍建議表修正版,詳如說明。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度提升高級中 等學校學生職場英語文能力體驗課程學習活動實施計畫」之「113學年度職場英語文教材徵稿計畫」報名資訊, 鼓勵相關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4-10-08轉知銓敘部令,「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