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課程發展與精緻教學中心合作辦理112-1教師研習【酷凌計畫】工作坊實施計畫。說明: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第1080049118號函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二、研習相關事宜請逕洽: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蔡先生,電話02-2707-5215#173。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4-01-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4第十二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國立中山大學圖書與資訊處辦理「第23期圖書館專業人員在職 進修學分班」下學期招生簡章。相關內容公務員經機關(構)指派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從事商業活動或非營利性公益活動,以及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等相關事宜2021-09-02「探索基礎科學系列講座第27期─驅動台灣社會的輪子:台灣二戰後車輛發展史面面觀」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