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原公布之「臺灣本土語言用字參考字表」已更名為「教育部本土語言成果參考字表」,並酌調總收錄資料為6,792筆。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2日臺教社(四)字第1120125385號及本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3353號函(諒達)續辦。二、旨揭字表包括總表及附表,公布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中「語文推廣類」>「本土語言相關資源」項下,請轉知所轄教師並鼓勵結合教學運用。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4-01-0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廢止4則解釋令及停止適用68則解釋函,均自107年7月1日廢止生效(停止適用)下一篇文章「113年薪資所得受領人扶養親屬申報表」已放置於下載中心讓同仁可下載,敬請惠填後於113.1.12日(五)前擲回出納組。相關內容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2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鼓勵教師報名參加。2023-07-12轉知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交通安全模組教案試教合作」一案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