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銓敘部函-3下載1121030-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下載 瀏覽次數: 11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10-3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教育部113年3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下一篇文章考試院令定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以下簡稱專技轉任條例第8條及第9條以外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並修正發布同條例施行細則一案相關內容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相關資料2024-09-24轉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 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112年度6月起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同仁參考利用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