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保部函,112年10月1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1121023-112年10月1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10-24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考試院修正發布「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下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2學年度畢業班生活照/團體照拍攝時間表相關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113年臺灣台語認證加強班(11月)」1份2024-10-23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雲林縣初賽報名注意事項、調整文本繳交方式及智慧財產權切結書格式。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