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保部函,112年10月1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1121023-112年10月1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10-24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考試院修正發布「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下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2學年度畢業班生活照/團體照拍攝時間表相關內容雲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易經羅盤研究班」(雲林週六班)招生計畫及報名表2024-02-27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