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第1條。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徐聖權(電話:04-37061047)。0125764da0c_attch14下載 瀏覽次數: 218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10-1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13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下一篇文章教育部辦理「美的進化論-2023教育部美感教育計畫聯展」及導覽活動。相關內容中原大學訂於112年6月7日舉辦「大學生活與校園介紹暨宿舍巡禮」活動.2023-05-23雲林縣政府府辦理雲林分區資源中心閱讀推廣講座:《單車環島,我們在台灣的彼端相遇》、《熊爸教你了解狗狗的心事?》,敬請踴躍參加202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