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第1條。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徐聖權(電話:04-37061047)。0125764da0c_attch14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10-1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13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下一篇文章教育部辦理「美的進化論-2023教育部美感教育計畫聯展」及導覽活動。相關內容中華民國物理教育學會「2022數位化科學競賽」及「2022第一屆雙龍搶珠對抗賽」資訊並鼓勵師生組隊參賽。2022-09-14財政部國庫署與財政部賦稅署聯合辦理「幸福手作戀夏兔U」未婚聯誼活動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