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活動(如紀念或慶祝活動、文康活動等)、訓練或研習等,得否核予補休函釋1120914-公務人員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活動(如紀念或慶祝活動、文康活動等)、訓練或研習等,得否核予補休一案下載1120905-人總函下載 瀏覽次數: 316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9-1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優秀師資培育碩博士論文獎」徵稿,鼓勵教師投稿參加。下一篇文章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法規之施行,部分相關函釋停止適用相關內容轉知-交通部公路局臺灣公路博物館於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至12月29日(星期一)舉辦「114年公路特展-講究之道」展覽活動一案2025-11-03轉知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條之3規定解釋令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