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配線檢定
壹、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報檢資格:
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者,得參加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貳、本校 報名資格:
就讀本校日、夜間學生,原則上以一、二年級為主。
參、 報名方式:
1. 學校於每年 1 月起,統一向民雄農工洽取簡章及報名表。
2. 請向實習輔導處就業組報名。
肆、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1. 報檢學生於報名時限達一項職類。(報名二項以上職類者取消其應檢資格)
2. 報檢學生須親自填寫報名表、准考證,並親自簽名,字跡力求端正、清晰。
3. 繳交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正面黑白或彩色照片一式 4 張,照片背面請填寫就讀學校、姓 名、檢定職類等資料,粘貼於報名表規定位置上。
4.各職類術科測試報名人數未達二十人者,該職類得不辦理檢定。
5. 報檢學生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可申請更改報名表及准考證內容,且不得退費。
6. 申請免試學科測試者,應繳驗及格之學科成績通知單。
7. 申請免考試術科測試者,應繳驗及格之術科成績通知單或同職類之省、市技能競賽或全國技能競賽 成績及格證明書。
8. 殘障或其他障礙需特別協助照護者,請備殘障手冊或醫院證明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9. 報檢中餐烹調需檢附衛生講習八小時證明。
伍、測驗日期及地點:
1. 學科測驗時間:每年4月中,上午10時至11時40分 ,計100分鐘。
2. 學科測試地點:試場及座位號碼於考試前一天公佈於學校門口。
3. 術科測試日期於每年 4月 15 日起 至 7月底止。
陸、 技能檢定方式:
1. 每一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均分為學科測試與術科測試兩階段完成。
2. 學科測試:原則採是非題與選擇題方式辦理,測驗時間為100分鐘;電腦答案卡必須用2B鉛筆按 規定作答,否則不予計分。
3. 術科測試:術科測驗原則採用現場操作考驗方式辦理。測驗日期、地點、場次另行通知。
柒、 成續評定與複查 :
1. 學科測試成績在測驗完畢三週內評定完成,並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應加蓋技能檢定委員會章)
2. 學科測試成續達六十分以上為及格。(未達六十分為不及格)
3. 術科測試成續之評定按各職類試題之評分標準規定辦理。
4. 報檢人對評定成續如有異議,應於接到成績通知單後 15日內,持成續單影印本向就讀學校登記, 就讀學校彙整後統一向民雄農工實習處提出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且成續複查以一次為限。
捌、請領證照 :
1. 學科測試成續及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者,應繳交技術士證照費新台幣 160 元整,由職訓局發 給「中華民國內級技術士證」。
2. 證照費由各報檢學校統一收齊,繳交至民雄農工後,再劃撥轉交勞委會職訓局。 戶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3. 技術士證照與合格人員名冊由分區學校(民雄農工)製作,經職訓局授權用印後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