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辦理「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82087號函核定「音樂學科中心112年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本場次為線上辦理,研習會議室https://meet.google.com/pas-dbws-kqz,實施計畫請詳見附件1。

三、本研習內容為音樂科學生學習歷程相關課程與臺灣未來音樂產業方向,請貴校鼓勵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顏沛琳、劉韋彤小姐,連絡電話:02-285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