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舉辦「雲林縣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鼓勵學生報名參加。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112學年度實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如經檢舉判定為臨摹、抄襲、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1-2年。

(二)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三、全縣學生美術比賽方式說明如下:

(一)全縣書法類複賽:採現場比賽(各校請先完成校內初賽)請參閱計畫。

(二)作品收件日期:國小組:112年9月26日(星期二);國中組:112年9月27日(星期三);高中(職)組:112年9月28日(星期四)。

(三)承辦學校: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斗六市鎮東路225號)教務處電話:05-5379600-202。

(四)比賽報名方式請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藝文競賽專區-美術比賽網站報名。

四、凡依本實施計畫比賽時程,帶隊參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五、相關訊息同時公告於雲林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處公告;社會教育科-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