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保障外國留學生、僑生、華裔學生、建教生免於遭受強迫勞動1案,請協助加強勞動權益宣導事項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日臺教文(五)字第1120053417號函辦理。0074516a00_attch1下載0074516a00_attch2下載 瀏覽次數: 106Post author:hlvs503aPost published:2023-06-14Post category:實習處(下載中心) / 實習輔導組(下載中心) / 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2023漫步在雲端AI – 暑期實務體驗營下一篇文章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時數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本(112)年5月30日農輔字第1120022987A號公告案相關內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請踴躍參與線上數位學習.2022-04-22教務處公告: 112.01.13(五)高三愛社會學程同學參加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當日停課一天,第8節課暫停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