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於112年5月22日以文綜字第1123012282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檢送文化部函、發布令、修正條文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依文化部112年5月23日文綜字第11230131643號函辦理。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修正條文下載 瀏覽次數: 74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05-2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暨南大學辦理112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每月1書:《愛的藝術》」線上導讀會活動下一篇文章修正「112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及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相關內容99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業經銓敘部於110年11月5日令廢止2021-11-16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MyData)建置「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自114年4月30日上線,請同仁多加利用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