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192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說明: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江佳穎(電話:02-77366221)。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04-1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中央警察大學謹訂於112年7月23日至27日共同舉辦「2023暑期CSI鑑識體驗營」高中教師營及高中學生營,鼓勵貴校所屬教師及同學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2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之「挑戰型高山體驗活動(第一梯)」、「親山型高山體驗活動(第一梯、第二梯)」,將於112年5月辦理活動,敬請踴躍參加。相關內容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分區資源中心閱讀推廣講座:《孩子的心我懂》、《從法國波爾多葡萄酒看台灣葡萄酒產業》2024-03-26教育部轉知有關國內學校教師可透過英國文化協會(British Council)提供之網站,進行國際夥伴學校間媒合事宜,鼓勵教師廣為利用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