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111年12月5日修正發布。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7日臺教秘(一)字第1110120298號函轉內政部111年12月5日台內地字第11102670004號函辦理(如附件)。0171873a00_attch1下載0171873a00_attch2下載0171873a00_attch3下載 瀏覽次數: 108Post author:hlvs606Post published:2022-12-20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參加實習處約僱人員甄選符合資格人員名單下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約僱護士甄選簡章相關內容中華資優教育學會2023年會員大會暨資優教育50週年學術研討會2023-05-09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雄中學與高雄女中辦理「2025年港都菁英模擬聯合國會議活動」實施計畫案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