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111年12月5日修正發布。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7日臺教秘(一)字第1110120298號函轉內政部111年12月5日台內地字第11102670004號函辦理(如附件)。0171873a00_attch1下載0171873a00_attch2下載0171873a00_attch3下載 瀏覽次數: 165Post author:hlvs606Post published:2022-12-20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參加實習處約僱人員甄選符合資格人員名單下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約僱護士甄選簡章相關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專線服務中心「113年度學生Instagram短影音競賽活動」2024-04-25轉知衛生福利部提供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請教職員工生參閱以增加自我保護知能,請查照。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