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9197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下載第三點 附表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49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0-06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南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國立宜蘭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資訊.相關內容114年度臺灣氣候行動博覽會高中職生AI淨零未來創造營2025-06-0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辦第十六屆「創意狂想巢向未來」2023智慧化居住空間創意競賽競賽辦法及海報各1份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