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9197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下載第三點 附表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14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0-06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南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國立宜蘭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資訊.相關內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以線上視訊方式,舉辦3場次「蔬果安全農安研習」2023-06-16112技優錄取本校榜單 (國中生升高中)202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