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9197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下載第三點 附表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52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0-06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南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國立宜蘭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資訊.相關內容弘光科技大學促進水冷電腦主機技術與AI電腦硬體散熱之技巧及切磋交流,特舉辦「2023弘光盃WCCT水冷電腦彎管達人競賽」2023-10-06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未來學院智慧跨域技優專班辦理114學年度線上招生說明會,歡迎師生踴躍參加202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