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9197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下載第三點 附表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281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0-06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南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國立宜蘭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資訊.相關內容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推廣碩士學分班招生.2023-08-02中華醫事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四技線上宣導影片網址.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