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9197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下載第三點 附表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62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0-06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南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國立宜蘭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資訊.相關內容教師心理健康講座「走過愛的蠻荒」,請師長踴躍報名參加.2023-04-24轉知:「114年宣導防範居家一氧化碳中毒青少年四格漫畫競 賽」網路票選活動,鼓勵踴躍參加投票。詳如附件,敬請參閱。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