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25835號公告修正,並自111年8月26日生效。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修正「毒品之分級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下載 瀏覽次數: 120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09-08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關於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相關事宜下一篇文章111學年度第1學期夜間自主學習放學專車路線表相關內容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2022-08-11換書,補領書,驗書…9/6(一) 11:00~14:00至書庫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