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教育部-書函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下載銓敘部-函下載銓敘部令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9-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行政院函以,112至114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下一篇文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111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將於111年9月辦理教師研習課程,敬請教師踴躍參加。相關內容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2022-07-20螺陽基金會英文演講競賽202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