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該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行政院令下載教育部-書函-6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總說明下載 瀏覽次數: 38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7-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下一篇文章教育部111年7月18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2189A號令相關內容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年度上半年「雲支持」線上講座實施計畫2025-04-12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2024 智慧機器人創意暨 MARC 聯盟賽」,歡迎師生報名參加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