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該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行政院令下載教育部-書函-6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總說明下載 瀏覽次數: 4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7-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下一篇文章教育部111年7月18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2189A號令相關內容轉知:國立中央大學公開徵求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第四任校長候選人訊息(詳如附件)2025-02-10轉知國教署辦理「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請符合條件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