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該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行政院令下載教育部-書函-6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下載第一條、第三條修正總說明下載 瀏覽次數: 9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7-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下一篇文章教育部111年7月18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2189A號令相關內容112年度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2023-06-09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研習計畫」,鼓勵學校教師報名參加。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