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教育部 書函-1下載 瀏覽次數: 149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7-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名冊下一篇文章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相關內容轉知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本署人員及所屬學校校長職場霸凌、性騷擾申訴案件、專審會補助經費審查、不適任人員案件審查及臨時交辦等相關業務案2024-05-2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研習計畫」,鼓勵學校教師報名參加。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