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1下載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修正條文下載 瀏覽次數: 149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6-2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務處公告:111.06.20行政會議決議6/23(四)~6/30(四)中午12:00止為期末考多元評量週下一篇文章110學年度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研習計畫1份,請本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111年「春暉志工招募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請協助推薦有愛心與耐心之在職或退休教師、教官、社工人員、學生家長、愛心媽媽等熱心民眾擔任。2022-04-209月5日(二).9月6日(三)辦理高三學測第2次模擬考測驗,請同學認真準備,請當日任課教師提早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並協助監考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