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1下載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修正條文下載 瀏覽次數: 95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6-2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務處公告:111.06.20行政會議決議6/23(四)~6/30(四)中午12:00止為期末考多元評量週下一篇文章110學年度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教師研習計畫1份,請本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課程發展與精緻教學中心合作辦理112-1教師研習【酷凌計畫】工作坊實施計畫。2024-01-08本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作業」專任助理甄選簡章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