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2點、第4點、第9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42485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令下載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191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5-04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下一篇文章「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相關內容銓敘部110年11月29日修正發布之「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2021-12-08轉知-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5年「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專業發展資源暨專業學習檔案功能線上說明會202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