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2點、第4點、第9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42485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令下載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9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5-04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下一篇文章「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113年8月26日生效2024-09-0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