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2點、第4點、第9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42485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令下載修正規定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5-04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下一篇文章「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相關內容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規劃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案,轉知本校同仁。2025-04-30國立西螺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親職座談邀請函暨家長報名連結處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