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國立西螺農工運動成績優良學生自行辦理招生簡章

111學年度國立西螺農工運動成績優良學生自行辦理招生簡章 (加上防疫措施)

1.報名時間:111 年 5 月 2 日(星期一)至 5 月 4 日(星期三),每日 09:00-12:00 及
13:00-16:00。
2.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3.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體育組報名,並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 1)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4)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家長同意書。(附件 2)
(6)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 3)
(7)報考切結書(附件 4)
(8)需自備 2 吋大頭照兩張。
(9)回郵信封。
4.報名費用:新臺幣 700 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
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
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
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280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
公所核發之中低女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5.測驗報到時間:111 年 5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前。
6.測驗時間:111 年 5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整。
7.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
者,不宜參加甄選。
8.放榜日期:111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9.成績複查: 111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2 日填妥成績複查申請單(附件 5)向本校招生委
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0.報到日期:111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09:00-12:00。
11.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填寫錄取報到切結書(附件 8),由
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
12.錄取且已完成報到之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查證屬實者,將取
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如欲放棄錄取資格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者,應於 111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 9),考生或家長親送錄
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始可憑以參加其他入學管道。
13.就讀非體育班學生,則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 18 條規
定,由學校訂定參加學校代表隊等相關規定。
14.以本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入學之學生,除體育班學生外,在校成績評量依「高
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中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辦理。
15.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6)
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6.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
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 7),請考生詳細閱讀。
17.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記錄,必要時得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記錄。
文字紀錄應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
分表件中註明理由。
18.考生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
致無法順 利完成考試者,統一於 111 年 5 月 28 日辦理補考,並於 111 年 5 月
30 日放榜;至於未受影響之學校 則按原定時程於 111 年 5 月 9 日放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