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應落實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3下載 瀏覽次數: 57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4-2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教署提供之『情感教育及跟蹤騷擾防制』相關資源,請多加利用下一篇文章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相關內容轉知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交通安全模組教案試教合作」一案2021-11-30「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