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制定之法規「跟蹤騷擾防制法」一、「跟蹤騷擾防制法」制定案,業奉總統110年12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公布,並自111年6月1日施行。二、跟蹤騷擾防制法係新制定之法規,轉知校內所屬人員,並積極推動跟蹤騷擾防制,以建構友善校園環境。三、「跟蹤騷擾防制法」如附檔所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下載 瀏覽次數: 204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01-21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年度藥物濫用防制漫畫手冊」下一篇文章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招生訊息相關內容(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1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表件。2022-08-05112-1寒假家屬聯繫函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