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7.83%及10.16%國教署函-1下載教育部-書函-5下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下載考試院、行政院函下載 瀏覽次數: 10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1-1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職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段考試科目時間表 (1119版)修正版下一篇文章教育部「110年校園藥物濫用防制專業師資培訓課程架構計畫」教師增能研習計畫相關內容公告-銓敘部修正「各機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並自1147月3日生效一案。2025-07-15桃園市112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報名收件日期至112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2023-06-26